理念系统
与其更好 不如不同 扬长避短 错位发展
第二节 核心理念的定位阐释

第二节   核心理念的定位阐释

理念,是人们经过长期的理性思考及实践所行成的思想观念,精神向往、理念追求、哲学信仰的抽象概括。

教育理念,是教育主体在教育实践及教育思维活动中行程对“教育应然”的理性认识和主观要求,他是关于“教育的应然状态”的判断,是渗透了人们对教育的价值取向或价值倾向的教育观念。

核心理念是教育理念的下位概念,是建立在对教育规律和时代特征深刻认识基础之上的,是校长基于“办什么样的学校”“学校具有什么使命”“学校发挥什么作用”等一些基本问题的深层次思考的结晶。办学理念,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学校生存理由、生存动力、生存期望的有机构成。从内容来说,包括学校理念、教育目的理念、教师理念、治校理念;从结构来说,包括办学目标、工作思路、办学特色等要素。核心理念的功能就是要回答学校的全部活动所涉及的三个基本问题:为什么?做什么?怎么做?这三个问题的答案共同解决了学校的终极问题:办什么样的学校?

一、办学宗旨

办学宗旨就是办学的主要目的和意图。使每一位参与者都有一种使命感,体现在肩负重大的责任上。教职员工要有宗旨意识,要有使命感,也就是使命在身,彰于信达。

二、学校精神

精神是指人的意图、思维活动和一般的心理状态。学校的精神指的是这个学校一群人的意识、思维活动和一般的心理状态。

学校精神多见于师生群体的意识、思维活动和表现出的心理状态,精神描述出来是可物化的,是可显现的。也就是表现出的具体活动,体现在生气、朝气、和谐之风气之中。广大师生能精神凝炼,显于言行。

三、目标愿景

愿就是愿望,希望将来能够达到的某种目的的想法。景是景象、现象、状况。愿景就是希望能够达到的一种美好的状况,美好的现象。学校的愿景一定是现实的,能办到的,还是美好的,还是一个前进的方向。

学校的目标愿景是办学想要达到的境地或标准,常常以耳濡目染的愿景样态表现出来,希望将来能够达到的某种目的的想法,也就是心存于全体师生的美好憧憬,使其牢记于心,矢志不渝。

办学宗旨”指的是办一所什么样的学校,解决“是什么”的问题;而“学校精神”指的是用什么思路来指导办学,解决“怎么办”的问题。应该说什么样的“办学宗旨”决定什么样的“学校精神”,反过来“学校精神”的层次又影响“办学宗旨”是否实现,两者相辅相成,但不能相互代替。

“目标愿望”隶属于“办学宗旨”,是“办学宗旨”的主要体现,但不是全部体现。因此,有的学校制定的章程特别把“目标愿景”单独列出,主要目的是让“办学宗旨”具体可感,突出“办学宗旨”的主题部分。

“办学理念”对“学校精神”的影响一样,“目标愿景”决定采用什么样的“办学理念”,反之“办学理念”的层次又决定“目标愿景”是否能够达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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